2018年04月11日
邯政办字〔2018〕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4号),由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编制成《2018年度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并完成其他决策程序。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
或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决策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严格执行《福彩3d开机号3d之家邯郸市档案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政法办﹝2016﹞33号),收集、整理决策档案,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此项工作继续作为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市维稳办、市法制办按照职责做好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
五、未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单位要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先向市政府请示,适时对本目录进行增补。
附件:2018年度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度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制定《邯郸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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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邯郸市征收未登记房屋和未确权宅基地认定办法》 |
市建设局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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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 |
市规划局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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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邯郸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市国资委 |
8月 |
|
5 |
制定《邯郸市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 |
市工商局 |
10月 |
|
6 |
制定《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
市城管执法局 |
12月 |
|
7 |
编制《邯郸市第五期城市总体规划(编修)》 |
市规划局 |
12月 |
完成规划成果 |
8 |
制定《关于公布邯郸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市文广新局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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